浙江海宁和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套电源
浙江海宁和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套电源线及新能源汽车充电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年产8000万套电源线及新能源汽车充电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8000万套电源线及新能源汽车充电线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海宁和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宁市尖山新区安江路88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依托现有厂区现有厂房,项目建成年产8000万套电源线及新能源汽车充电线的生产能力, 建设项目废气、粉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按照环境保护措施执行。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厕所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送入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为投料、混炼粉尘,造粒塑化挤出废气,芯线、护套挤塑废气,注塑废气,涂粘着剂废气,清洁废气,食堂油烟。
投料、混炼粉尘经集气系统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造粒塑化挤出废气,芯线、护套挤塑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注塑废气、涂粘着剂废气、清洁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经环保认证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
3、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金属边角料、废塑料边角料、废包装物(废包装桶、瓶,包装袋)、浮油、喷淋废液、废喷丝过滤网板、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及员工生活垃圾。
废金属边角料、废塑料边角料、废包装袋委托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桶、瓶,浮油,喷淋废液,废喷丝过滤网板,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委托嘉兴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清运处置。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高速混炼机、挤出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
企业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在设计和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
(2)合理布置各厂房及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
(3)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
(4)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公示期限:2019年3月22日-4月19日(20个工作日)
该项目验收意见和验收报告见附件。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海宁和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惠波丽
电话:0574-63554636/15857471800